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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武检察长在广州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5月11日,省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今天上午王华元、梁国聚同志主持,又召开了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张桂芳同志会后在广州分会场作了讲话。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下面,结合我市检察机关实际,我就开展好这项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上级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部署上来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胡锦涛总书记对开展这项活动作出重要批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把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概括为“三个客观需要”,即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把这次教育活动对于检察机关的特殊意义概括为“三个必然要求”,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的必然要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省检张学军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将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概括为“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我们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有利于我们深化对“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检察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正确方向,使检察工作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有利于广大检察人员解决好为谁执法、怎样执法、为谁服务、怎样服务等根本性重大问题,始终保持检察干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更加自觉地更新观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利于建设法治广东和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从我市检察机关的实际来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能促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鉴别力,牢固确立正确的法治理念,自觉抵制非无产阶级法治思想的影响和侵蚀;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在执法办案中自觉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增强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能力、公正执法的能力;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遵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始终保持良好的检察干警队伍形象。
  全市检察干警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以及高检院、省检院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上级政法委、检察机关的重要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教育活动中来。

  二、扎实抓好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根据省院和上级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院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活动方案,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稳步推进,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扎实抓好落实,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下面,我着重强调一下教育活动中需要重点把握好的几个环节。
  (一)认真搞好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要广泛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委编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以及高检院编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为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市院将在五月底或六月初组织一场外请法学专家辅导报告,对业务骨干和重点执法岗位的检察干警进行专门培训,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论坛”。各基层院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教育,提高教育效果。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年青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划清与错误思想的界限,理直气壮地批判“过时论”、“削弱论”、“取消论”等错误思想,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科学性和优越性,准确理解和把握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认真搞好对照检查,切实找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贾春旺检察长明确指出,当前检察队伍中有八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一是法律监督意识不强,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认识不清,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二是执法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不认真处理或者不公正处理群众的司法诉求,对群众冷硬横推、盛气凌人,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侵害群众利益。三是法制观念不强,执法不严、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随意扣押、冻结款物,受利益驱动办案甚至违法违规办案。四是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存在单纯业务观,执法不注意方式、方法,随意采取强制措施,没有把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五是党性观念不强,对中央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对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有的甚至敷衍应付、自行其是。六是工作责任心不强,拈轻怕重,得过且过,不认真学习理论,不努力钻研业务,不深入思考问题,思想上固步自封,工作上庸碌无为。七是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不端正,抓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满足于一般号召,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八是少数检察人员理想信念淡薄,道德意识缺失,有的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的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从实际情况看,这些问题也在检察机关极少数干警身上不同程度的存在,同样严重影响了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损害了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每个检察干警都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通过自查、互查、上下帮助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多种形式深入查摆问题,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是否牢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党性意识、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甚至滥用职权、违法办案、贪赃枉法等问题。在查摆问题过程中,要勇于联系实际,敢于触及思想,做到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贯穿于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的各个方面。
  (三)认真搞好整改提高,真正在端正执法思想、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能否真正解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思想和工作上的突出问题,是衡量这次教育活动是否真正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将解决问题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通过整改提高,切实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七种意识”,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清廉从政的意识,牢固树立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为全党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对于查摆出来的工作上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把整改提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对于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教育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部署周密,协调到位,措施有力,确保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坚持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各内设机构“一把手”为本部门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院已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基层院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基层院要根据市院的教育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教育活动方案和落实措施,市院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各级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是这次教育活动的重点,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清理思想,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为广大检察干警作表率。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市院成立了教育活动督导组,教育活动期间将分头到各基层院检查指导,抽查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第四季度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将组织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核,考核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的掌握程度,考核不合格的,要离岗培训补课。
  二是要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当前各项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搞好统筹协调,科学安排,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其它工作的关系,要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党章和纪律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今年的11号文件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实践排头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推动打黑除恶、治理商业贿赂、集中处理涉检信访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三是要营造舆论,搞好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阵地,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教育活动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教育活动的进展、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果以及涌现的先进典型,推动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要通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测验、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干警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的理解,增强教育效果。要加强上下之间的沟通联系和信息报送工作,使好的经验做法得到及时推广和交流,促进全市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共同取得实效。
  同志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对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求实的精神,认真抓好教育活动各个环节、各项工作的落实,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深入人心,扎根头脑,真正成为指导我们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真正成为我们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的锐利思想武器!
 
广州市检察机关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市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具体安排,市院决定,从今年5月开始至年底,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标,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活动;增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和队伍实际,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教育活动要注重联系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做到“六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互为促进。通过开展各种活动,进一步坚定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动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引下,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包括打黑除恶、治理商业贿赂、集中处理涉检信访等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进检察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坚持用正确的理念指导和推进检察改革,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保证中央、广东省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在我市顺利实现。
  四是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行“三位一体”机制建设结合起来。要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改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引向深入。两级院要在认真总结四年来“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抓好《检察业务标准》、信息化管理软件和检察人员量化考核办法的论证、试用、推广,进一步完善以业务管理为核心,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的“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实现由注重结果管理向注重过程管理、由相对静态管理向相对动态管理转变。
  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章和“纪律教育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措施,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发展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制约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
  六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排头兵”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把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打下的良好思想基础和部分检察工作已经或正在走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的基础上,继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上下功夫,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见成效。
  二、步骤与方法
  教育活动从5月初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以前,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当地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结合检察机关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要通过逐级动员,向全体检察人员传达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市院的具体要求,讲清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学习培训。5月中旬至6月底,全市检察机关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培训。市检察院将充分利用局域网,开设广州检察论坛,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进行辅导,全市干警可以充分利用这个平台进行讨论。学习培训要以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委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高检院编辑印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为重点内容。全市检察机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市院拟定于5月中旬、6月上旬分别邀请钟南山院士、高检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洪祥同志作专题辅导报告。市院除组织人员参加省院的学习培训外,还将对全市两级院业务骨干和重点执法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各单位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要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透、体会得更深、把握得更准。
  (三)对照检查。7月至9月份,全市检察机关要紧密联系检察人员思想实际,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实际,联系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实际,联系检察执法活动实际,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从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检信访和上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中,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党性意识、党的领导的观念是否坚定;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甚至滥用职权、违法办案、贪赃枉法等问题,牢固树立起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预防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观念。
排查清理思想的过程中,要坚持较真碰硬,勇于自查,敢于触及思想。要注意发挥正反面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在树立和宣扬先进典型的同时,选择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评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的全过程,实现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四)认真整改。对集中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归类,从思想深处分析原因,清理整改。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操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制度体系。对于以往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规范化文本,都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在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考核抽查。第四季度,要结合年终总结,认真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核,考查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考核不合格的,要离岗培训补课。年底以前,市检察院要对全市检察机关教育活动的实效进行抽查,主要是看执法理念是否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是否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是否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是否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是否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用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的成果来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两级检察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把教育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要坚持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检察院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陈武检察长任组长,彭孟柬副检察长、黎海龙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市院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市院各内设机构“第一把手”为办公室成员。各基层院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检察长要亲自组织实施并检查落实,对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群众是否满意负总责。两级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清理思想,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及时解决开展教育与抓工作遇到的矛盾,为广大检察人员作出表率。要把学习提高、排查整改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克服厌倦思想。
  (二)加强督导。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省院的要求和市政法委的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教育活动,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当前,各项任务比较繁重,务必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要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因执行紧急任务而缺课的,要在完成任务后补课。要坚持人人受教育,确保覆盖面。教育活动期间,市院要成立督导组;院领导干部要确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联系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实行面对面的指导,推动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单位教育活动情况、工作部署、好的做法及存在问题等要及时上报市检察院。
  (三)搞好宣传。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检察机关内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检察机关开展教育活动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协助高检院组织的“法律监督在基层”主题宣传活动和检察英模人物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宣讲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学习教育演讲比赛、思想汇报会、知识问答等活动,丰富创新教育活动的形式和方法,增强教育活动效果。要加强教育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各基层院、市院各部门要及时向市院教育活动办公室报送教育活动信息,市院教育活动办公室要及时向省院、市委政法委报送我市检察机关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效,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推动教育活动的开展。

 

广州市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集中培训时间安排表
(2006年5月—6月)
时 间 内 容 形 式 备 注
5月中旬 1、动员大会;
2、钟南山报告会
集中 已完成
5月15-20日 全市拟任检察官培训班   已完成
5月25日 表彰大会、先进典型报告会 集中 已完成
5月26日 下发教育培训计划   政治部
5月下旬 1、党组会学习、贯彻中央11号文件(中层以上干部);
2、全体干警传达学习会
分层次
分批
两级院
6月8日 1、广州检察论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报告会——高检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洪祥
2、研讨会
集中与研讨结合 政治部
6月9日 检察业务标准论证会 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专家学者、论证小组成员等 政治部牵头
6月上旬 党支部书记培训班(2天,培训、检查、交流) 骨干 机关党委
6月中旬 1、党组中心组学习
2、组织干警自学、研讨(不少于4个半天)
3、青年辩论赛
分层、
分类、
分批
政治部、机关党委、团委、党总支、支部
6月下旬

纪念建党85周年系列活动:
1、党员学习党章;
2、纪念大会、表彰先进

市院机关全体党员干警 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6月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测验 全市检察干警 政治部
7月上旬 第一、二阶段小结;
第三、四阶段动员部署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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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020)38280000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线电话:(020)38281000  职务犯罪举报电话:(020)38282000 
检务督察举报电话:(020)38280373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六十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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