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法律文书
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周天、黄镇居、梁廷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1-12-20 16:23:1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穗越检民公告〔202138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周天、黄镇居、梁廷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可能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57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联系电话:020-83603098,83603592。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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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庭情况:无配偶的请填写'无',其他家庭成员为父母及兄弟姐妹。请详细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所在单位,政治面貌及联系方式。
7、备注栏请填写需要说明的重要社会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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